垂改后基层环境信息化建设怎么推进?

2019-11-04 10:59:19 59

垂改后基层环境信息化建设怎么推进?

  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互联网+环保”、全面推进“智慧环保”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保障。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环境信息化建设情况,笔者最近对相关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一些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建设由于起步晚,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信息化机构建设不健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普遍内设机构少,下属机构多数也只有环境执法机构,短期内机构设置不可能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对应,导致信息化建设机构不健全,大多数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没有专门的信息机构。

  二是信息化技术力量薄弱。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编制也不断有所增加,但是多用于解决当前急需的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环境信息化方面人员的引进还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环境信息化管理人员仍很缺乏,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从业人员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无法与业务匹配。

  三是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信息资源应用滞后。多年的信息化建设积累了大量的环境信息数据,但由于各个系统之间交互性不足,导致数据相对分散,几乎都存在于各个部门的系统之中,共享程度不高,信息孤岛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大量环境数据均以数字形式存储在系统内,仅停留在查询检索和统计功能上,未能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具有深度分析和辅助决策的信息,制约了信息资源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综合利用。

  四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有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没有独立机房,有的虽然已经具有独立机房,但是安全设备保障措施和边界防护措施缺乏,在防雷、防静、防火等功能方面不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根据目前省以下生态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后环境管理体制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可以逐步将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功能统筹到市级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定位为用户使用节点,以确保建设成果稳定可靠。同时,也避免了因标准不统一、建设不规范而造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有利于尽快补齐环境信息化建设的短板。

  一是统筹信息化建设。以市为单位,摸清底数,充分利旧,综合考虑现有信息化基础情况,明确建设内容和重点,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建设方案。考虑到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在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所采用的信息技术与管理手段应适度领先于业务发展需求。

  二是综合解决机构和人员不足的问题,推进信息资源整合。有条件的县市要把信息化机构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力争在机构和人员建设上有所突破。短期无法解决的,可采用购买信息化基础运维服务的方式充实人员和技术保障。建立市级数据资源中心,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进业务系统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环境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加强环境数据资源分析应用,提升环境数据中心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拓宽环境业务信息化覆盖,推进信息化建设服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业务部门和信息部门的联动性,推动大数据思维在污染防治、环保督察、风险管控、监督执法、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管、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综合运用,提高对环境资源数据的分析和决策的能力,提升预测、预警等方面的准确性、可靠性,实现业务协同,为环境治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实现环境管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夯实信息化建设安全防护能力。统一强化安全防护意识,统一落实安全防护策略,优化网络,及时部署安全措施,消除网络和系统中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保障全市环境信息安全,实现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网络和安全的统一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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